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远程语言实验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许天缘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10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下述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远程语言实验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编号HCZB-2023-ZB0672

二、项目名称: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远程语言实验室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9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69万

四、磋商内容

1.磋商要求:

(1)本次磋商、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如有多包,可响应一包或多包,但不得拆包,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2.采购内容及用途:

采购内容为中国传媒大学海南远程语言实验室建设。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次采购是否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若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10%-2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该供应商4%-6%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价格百分比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的要求购买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购买时间:自2023年05月31日起至2023年06月07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到下述地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

2.购买地点: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邮件形式获取,无需提供资料。即将《报名表》(格式自拟,需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至邮箱hczb104@163.com,同时在邮件主题注明“ZB0672XXX公司报名”。

注:标书款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21164001040015455

七、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612133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磋商时间:20230612133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第二会议室

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第会议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具体磋商次序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名称: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

2)采购人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海风小镇A8区3栋1户、2户

3)联系人及电话:耿老师,010-65783477;龚老师,15201058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601室

3)邮政编码:100055

4)联系人:贾东敏、蒲晓芳、姚冲

5)联系电话:186-1228-7813/7807 

6)传真:010-68405006

、公告发布和期限

1.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

2.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